发改委:将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解决工业行业产能过剩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3-08-20 13:13


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报告》显示,工业行业产能过剩问题进一步凸显,二季度末工业产能利用率平均只有78.6%,闲置产能高达21.4%。受此影响,产品供大于求的矛盾加剧,价格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上半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2%,已连续16个月下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巡视员景晓波介绍,为了有效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方案将按照“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采取多种方式严控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面临的产能过剩问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方案还将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来化解产能过剩,即通过扩大内需,消化一批;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向海外转移一批;优化组织结构,兼并重组一批;严格环保安全能耗标准,淘汰一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方案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准入的环保、节能和技术门槛”。他补充说,根据工信部等部委法规,有色、焦化等实行准入制度的行业,需要每4年对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修订,以适应经济发展趋势。提高企业准入的环保、节能、技术门槛已是大势所趋,这样做除了可以和环保等部门推出的新法规和标准保持同步,有效确保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的顺利推行,还将倒逼企业提高自身技术水平,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据工信部下属多个行业协会介绍,进一步提高企业准入的环保、节能、技术门槛,已经成为各行业用来化解产能过剩的首选措施。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在“2013年焦化行业运行情况与趋势分析”发布会上告诉记者,正在修订中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已经提高了企业准入的环保、节能和技术门槛,相应的准入标准均采用了环保部等部委最新颁布的法规和标准。修订后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不但要求申报企业执行新的环保、节能和技术标准,还将要求此前获得准入资格的企业同样执行新标准,否则将责令限期整改,甚至取消企业准入资格。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记者了解到,与之前“行政命令关停”等手段相比,工信部已联合发改委和银监会制定更加市场化的政策,以“有保有压”的原则推动化解产能过剩工作。据介绍,一方面,工信部将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范的企业,支持其开展区域兼并重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改造等结构调整工作,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奖励和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对不符合的企业,则运用差别电价、严控信贷、监管部门查处、考核问责等经济和法律手段,逐步压迫其生存空间,最终迫使其退出市场。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上半年,工信部已在钢铁行业展开前期工作,公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并公示了第一批入围企业;目前,第二批企业的申请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不久将对外公示。另外,焦化等部分行业也已经展开相关工作。据黄金干介绍,部分地方银行已经停止向没有申请和通过《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工信部相关司局负责人预计,下半年和发改委、银监会等部门协商后,相关政策将进一步扩围至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发改委方面则透露,下半年将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为重点,出台化解产能过剩的政策措施;同时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退城进园,引导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发改委还表示,将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不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