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的介绍
节能评估,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凡属于核准、实行行业准入政策或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实行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类),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前报省发改委或工信委进行项目节能审查。据中科华碳信息研究院的专家了解到,2000吨标准煤以下实行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报州、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节能审查。根据节能法要求,节能评估和审查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强制性的前置条件。即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能评未通过的,项目审批核准单位不予以审批核准,建设主管部门不允许开工建设。这意味着“能评”将同“环评”一样,成为项目建设的前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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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评工作包括2个环节,一个是编写节能专篇,二是节能评估。编写节能专篇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承担,而节能评估则是由发改委委托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节能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节能评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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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关法律、法规、规划。
2. 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3. 工业类相关标准及规范。管理及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的标准;合理用能方面的标准;工业设备能效方面的标准。
4. 建筑类相关标准及规范。
5. 交通类相关标准及规范。
6. 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
7. 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以及国际先进水平。
8.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其它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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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审查主要程序
发改委、工信委在受理项目节能审查申请后,可以指定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从工程项目的前期费用中列支(易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