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地税局自2010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以来,对陕西汉中南化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节能减排行为,为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累计抵免企业所得税202.98万元。
节能减排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也给予了较大的税收优惠。汉中市地税局充分认识到了做好税收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优化纳税服务,加大了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内容及办税程序。在执行政策上不打折扣,不设置门槛,简化流程,使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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