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近期再次出现污染天气 生态环境部: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减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碳交易网2020-10-30 08:53

针对今年入秋以来京津冀区域出现的空气污染过程,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28日表示,目前正制定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今年秋冬季将继续聚焦重污染天气,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此外,还将大力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并将有关工作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今天秋冬季治理大气污染力度不减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复杂艰巨,特别是进入秋冬季以来,京津冀“2+26”城市近期再次出现污染过程。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 刘友宾:虽然总体污染程度和范围影响相比往年都有所降低,但对我们也是一次警醒,不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如遇到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会卷土重来。
 
生态环境部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方案,推进实施重点区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基础上,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 刘友宾: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同时,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立足于抓好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防止层层加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加大帮扶力度,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碳排放达峰行动持续十年 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将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明确地方、行业的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鼓励相关部门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达峰行动有关工作将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各地方达峰行动的进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 李高: “十四五”“十五五”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在两个五年规划里面持续实施,这个工作既必要,同时也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不同于我们常规的五年规划,也不同于在污染防治领域三年攻坚战的工作,需要在持续十年左右时间进行规划。
 
2009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2015年,我国又提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截至2019年底,我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完成我国对外承诺的到2020年目标。
 
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问责104人
 
在今天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10月1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收到群众举报15307件,受理有效举报11870件,经合并重复举报后转办10302件;已办结5065件;立案处罚1000家,罚款7905.57万元;立案侦查57件,拘留50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55人,问责104人。
 
加强土壤污染预防制度监管 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预防制度监管,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 刘友宾: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了法律实施中存在法律学习宣传普及不够、配套法规标准不健全、农用地分类管理有待加强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生态环境部将以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为重点,督促各地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将净土保卫战硬指标硬任务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如期完成;修订与土壤污染防治法不衔接的法规和部门规章,不断完善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标准规范,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坚持实行风险管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总台央视记者 刘洁 韩文暘)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