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十四五”期间还有哪些更好的安排?

文章来源:国新办赵英民2020-10-21 14:50

  “十三五”期间,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该说生态环境保护的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和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老百姓感同身受。生态环保的其他重点工作也取得了非常重要的进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极大地增强。“十三五”的工作成效归纳起来有几个方面。
 
  一是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了党章,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越来越多地方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机遇和重要抓手,努力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双赢之路。企业依法治污、依法排污,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主体意识也在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环境、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顺利,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加大。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出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行动计划,七大标志性战役进展顺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力促进了高质量发展。刚才我已经介绍了我们“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改善的情况。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节能提高能效,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截至2019年,“十三五”期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了18.2%,全国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炭机组达到8.9亿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6%,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超低排放清洁煤电供应系统,光伏、风能装机容量、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全国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3.4%,京津冀地区煤炭集疏港实现了“公转铁”,全国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7.2%。通过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通过大力整顿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了市场竞争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为环境守法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逐步调整提高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促进了产业技术升级和行业企业绿色发展。
 
四是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落地见效,全面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的机制。排污许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相继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河湖长制、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改革加快推进。
 
  五是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向联合国交存了《巴黎协定》批准文书,推动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提前完成了中国对外承诺的2020年碳排放目标。宣布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率先签署和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积极筹备、承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第十五次大会。联合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消耗臭氧层物质累计淘汰量占到了发展中国家总量的50%以上,成为全球臭氧层保护贡献最大国家。此外,“十三五”期间中国的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浙江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支付宝蚂蚁森林等项目还获得了联合国的“地球卫士奖”。
 
  在看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充分肯定“十三五”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质量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距离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还有差距,国内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处于高位。最突出的就是表现在“三个没有根本改变”。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当前国际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风险挑战日趋增长,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因此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任重道远。
 
  下一步,我们将把做好“十三五”收官特别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总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根本要求,根据即将召开的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审议的“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推动绿色发展转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并重,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统筹,加强改革创新,强化基础能力,科学设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做好明年工作,为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开好局、起好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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