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发合: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历程回顾与展望

文章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柴发合2020-07-10 10:12

攻坚克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1—2020年)

 
2012年2月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始实施。新标准增加了PM2.5和臭氧8小时指标,PM2.5标准限制与世界卫生组织《环境空气质量导则》第一阶段目标值一致。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率先按新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表明,74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72微克/立方米,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1%;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没有城市达标,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为89.5微克/立方米;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仅舟山达标,上海市PM2.5年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全部超标,广州市PM2.5年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更严重的是2013年1月在京津冀连续出现了5次重污染过程,月初最重的一次京津冀区域PM2.5浓度日均值达到460微克/立方米。严重的大气污染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了解决以PM2.5污染为特征的区域性突出大气环境问题,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大气十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计划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具体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大气十条”提出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等十大措施。
 
“大气十条”是2013—2017年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2月25日在考察北京市工作时指出,“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应对雾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控制PM2.5,要从压减燃煤、严格控车、调整产业、强化管理、联防联控、依法治理等方面采取重大举措”。这更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大气十条”创造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奇迹。动员社会力量之广、治理力度之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之大前所未有。到2017年,累计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炼钢产能2亿多吨、煤炭产能5亿吨、水泥(含粉末站)产能2.5亿吨、玻璃1.13亿重量箱、煤电机组2500万千瓦,2017年地条钢产能1.4亿吨全部清零,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全面针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清理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6.2万家;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下降了8.5个百分点,减少了3亿多吨煤炭;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7%,非化石能源占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的17.6%,比2012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累计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0余万台;落实清洁取暖价格政策,在12个城市开展首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通过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削减散煤消耗约1000万吨,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持续优化;通过完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地区实行严于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等措施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累计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重点地区实施“公改铁”,天津、河北、山东环渤海港口煤炭集疏港全部改为铁路运输,码头改岸电,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全国实施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黄标车淘汰基本完成,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超过180万辆,从交通结构调整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两方面推进交通污染防治;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应急管控,着力解决重点时段重污染问题。2017年9月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大气十条”的实施使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从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降至58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了“大气十条”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有力推动了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结构优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机制基本形成,创造了大气污染防治的中国模式。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法有机衔接《环境保护法》,适应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将“大气十条”实施以来行之有效的措施法制化,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明确了政府、监管者、排污者和公众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与义务,特别是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及其考核评价制度、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新内容,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明确了总量指标分配、排污许可证发放的原则和程序,规定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要求排污者达标排放和按(许可)证排放,杜绝自行排放监测数据作假。明确国家采取措施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细化对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措施,强化对新生产机动车、在用机动车、油品质量环保达标的监督管理。此外,还加强了建筑施工、物料运输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与2000年版的大气法相比,违法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
 
2016年3月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4项约束性指标,即到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0%以上,相比2015年PM2.5未达标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18%,全国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15%,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