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严重超标企业名单移送证监会、人民银行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2017-03-22 11:56

“环保部提出的加强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环境监管的三点工作计划,措施得力,特别是提出每季度将严重超标企业名单移送证监会、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在环保部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这一点非常准。”3月16日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表示,自己已收到了环保部环境监察局3月13日答复其意见的函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据消息称,吴青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省代表团的审议过程中,提出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进行全面环境合规管理,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方面做好表率”建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对此,在吴青展示的答复函中,环保部表示将从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特别是排污许可制落实、提升达标排放水平和信息披露水平、加强与证监会和国资委形成监管合力等三个方面,加强对央企和上市公司的环境合规管理。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3月16日下午从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办公室证实了这份答复函的真实性。环保部表示,央企与上市公司在环境管理中虽总体表现良好,但京津冀及山西、山东、辽宁等6省市99家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上市企业2016年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上市公司达标状况并未表现出明显优势,甚至在个别时段低于平均水平,个别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超标情况还较严重。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而165家属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上市公司没有一家严格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不到10%的上市公司提及了部分环境信息或指标,仅一家披露了环境处罚相关信息,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责任报告也往往形式大于内容,难以对环境监管和公众监督起到实质性作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针对这一局面,环保部在答复函中表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管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一、继续强化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环境执法监管,在推进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的过程中,央企、上市公司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记录,如实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纳入达标计划工作体系中,全面系统提升其达标排放水平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督促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各项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结果,并将研究制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保部门还将通过在线监控电子督办系统严惩超标行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三、加强与国资委、证监会在相关政策制定、执行及信息共享方面的沟通合作,强化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每季度将严重超标企业名单移送证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并在环保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我觉得环保部这么快做回复,首先说明环保部对人大代表意见的重视,对央企、上市公司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视,也体现了环境监察局工作的效率和执行力。我完全认同回复中的观点。”吴青说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吴青表示,确如环保部答复函中所说,很多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仍有待更加公开透明,而这三项措施针对性强也富有建设性,是落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任务的具体体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这也有助于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监督和制约的环境治理体系。”吴青说道。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