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既是发展需要也是发展目的——陈吉宁部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摘录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2016-03-15 09:34

如何解决工业废水偷排的问题


新华社记者:在提到环保问题时我们通常提到一个词,叫做绿水青山。在我国广大的江河湖海和地下水资源系统当中,水污染的问题一直显得非常突出。对于水污染特别是工业废水偷排的问题有哪些具体措施和思路来满足老百姓对于绿水青山的期待?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陈吉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去年4月出台了“水十条”,共涉及到35个方面、238项具体措施。“水十条”对我们一直到2020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这是一个顶层设计。我们正按照这个部署把它分解到各部门、各省(区、市),目的就是要把“水十条”落实好,扎扎实实地做好。目前已经有了细化的方案,出台了一批配套的政策,一大批治理的工程也陆续出台,下一步我们主要从几个方面做好水污染的防治工作。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尽快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这里面有个叫“1+2”的工作重点,“1”就是要保证饮用水安全,所以我们要全面公开饮用水安全的相关信息,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程监管。“2”是指好、差两头。首先要保住好的水,我们有一个良好湖泊水体保护计划。其实保护好的水比治理被污染的水更难一些,它面临更强的发展冲动。其次,对老百姓反映突出的劣V类水体,特别是城市黑臭水体要限期解决。我们正在会同住建部落实这项工作,也会形成一个信息的平台,定期向媒体公开全国各地黑臭水体的名单和治理情况。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第二,要抓好预防,解决源头问题。我们的问题还是在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所以首先要解决好新增的、新发展的这部分不要再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我们主要做好画好框子、定好界限、明确门槛等几个方面的工作。所谓画框子,就是要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做好规划环评对空间的约束,要明确哪些地方可以上项目,哪些地方是有条件地上项目,哪些地方是红线,坚决不允许任何项目落地,要给我们的子孙后代保留下珍贵的自然资源。所谓定界限,这个界限就是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污染物总量界限,让污染物排放框在环境容量之内,守住这个底线,我们的环境质量才能好转。所谓准入门槛,就是什么项目进来要满足环境标准的要求,所以我们要推动敏感区域的产业负面清单,通过负面清单、通过环境标准来优化我们的产业结构、推动我们的绿色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第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治理措施。这里面包括两大块:一是我们要解决好工业、城市、农村,特别是包括船舶、港口等领域的污染排放问题,包括您刚才谈到的重污染企业,主要有10个行业,由于时间关系就不一一介绍了。二是结合国家确定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污染问题的解决,以十大重点行业、十小企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企业达标排放工程,通过企业的达标排放来解决工业企业偷排偷放、排放不达标的问题。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第四,改变管理方式。现在我们的环境管理还是比较粗放式的,所以我们提出了“五化”,即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五,严格落实地方和企业的责任。两个责任都是环保法明确规定的,地方政府对本地的环境质量负责,要落实这个责任,企业要落实企业守法的责任。我们要加大督政的力度,加大对企业检查的力度,确保企业按照排放标准和许可满足环境的要求。通过这样一些工作,逐步解决今天面对的水污染问题。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