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加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法规体系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2016-03-11 14:02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重点是什么?

应该把重点放在“防”上面,要突出以“防”为主,其次才是对污染土地进行修复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在记者的采访中,与会的代表委员都表达了一个相同的观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应抓住当前土壤污染防治的核心问题,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建立一个系统完整的防治体系。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上,不能光侧重于‘治’,应该把重点放在‘防’上面,要突出以‘防’为主,其次才是对污染土地进行修复。”周健民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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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静也指出,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预防不可忽视,应尽量保护好现有的清洁土壤,“因为一旦土壤受到污染,回过头再进行治理的成本,将是预防所花费成本的十倍甚至百倍。”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胡静说,发达国家的土壤环境管理经验表明,土壤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费用比例为1:10:100,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土壤环境管理费用最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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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污染威胁农产品安全、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威胁人居环境健康,这是我国土壤环境面临的两大突出问题。吕忠梅认为,法律草案的制定要紧紧抓住这两个重点,对症下药,提出分级分类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要求。对于不同地区、不同污染程度的土壤,应因地制宜、能治则治,暂时不能治的抓好风险管控,确保土壤安全利用。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周健民认为,土壤污染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当前的严峻形势面前,“防、控、治”是需要重点抓住的三个环节,因此在进行立法时,应针对“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污染土壤的修复”等重点内容,下大力气,着重笔墨,对各环节做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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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明晰、奖罚分明是确保法律实施的根本。胡静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各个部门之间要科学分工、合力施策,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在《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好这一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使各法律法规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吕忠梅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法》与 《环境保护法》是“单行法”与“基本法”、“子法”与“母法”之间的关系,《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各单行法律制定的依据之一,也是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依据。而《土壤污染防治法》与现行土壤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或法律之间的关系,则是另一个层面上的“基本法律”与“单行法律法规”、“母法”与“子法”的关系。作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基本法”或“母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最重要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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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目的和任务、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基本法律制度、主要措施、法律责任的追究等主要事项均由其规定,以保障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统一性。”吕忠梅说。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吕忠梅还指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应重点落实以下主要内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首先应确立“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法律原则,通过规划、区划、风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设计,加强风险管控、切断污染源头、遏制扩大趋势。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其次,应摒弃“主管与分管”、“统管与配合”的传统部门分割管理体制,建立“整合式执法”体制和协调、协作执法机制。在本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之下,在明确环保、农业、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权责的基础上,参照即将颁行的“土十条”的相关内容,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定位和责任范围适时、适当、适度参与土壤污染治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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