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
北京2014年APEC
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要求,参照
北京市、河北省有关地区做法,我市自11月6日零时至11月11日24时,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即:在已实施的重点行业企业限产限排,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等减排措施的基础上,再增加实施四项减排措施:停止全市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道路每日水洗一次;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每日3时至24时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具体方案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同时加强公交运力保障。请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请广大市民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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