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对政府、企业、公民的新要求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赵细康 滕宏林2014-05-01 10:27

低碳经济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政府、企业与公民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应积极引导,企业与公民要主动参与。只有将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一个三方互动的低碳治理模式,才能走出一条真正的低碳发展之路[2]。
 
首先,政府在构建低碳社会中起着主导作用。政府可以通过立法与制定相关的低碳发展规划来推进低碳经济运行。一方面用立法来强化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法律责任与行政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制定低碳发展目标、规划与政策,引导经济向低碳的新方向发展。政府应加快实现自身职能的转变,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尽可能地调动企业、消费者等微观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政府还应在政策、信贷、税收等方面支持和鼓励企业的清洁生产,促进企业引进低碳技术与开发低碳产品。
 
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在向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其商业模式、管理模式要随低碳的兴起而与时俱变,要通过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来落实和推进节能减排,履行低碳时代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最后,就公民而言,要积极地参与到低碳社会的构建当中,包括转变消费观念、参与低碳决策、践行低碳生活、为建设低碳家庭、低碳社区、低碳城市、低碳社会做出每个公民应有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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