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ASIFMA)《亚太地区的可持续金融:监管状况》解读:ESG信息披露

文章来源:IIGF碳交易网2020-03-26 16:01

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

 
2019年1月, IOSCO发布《关于发行人ESG信息披露事项声明》文件,强调在披露和备案中加入ESG因素的重要性,并要求发行人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状况、风险披露。同时,声明鼓励发行人在其业务、风险与机遇评估过程中加入对发行企业财务业绩和价值创造潜在影响、ESG相关重大风险治理与监管意见以及ESG披露预计使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与框架。
 
2019年6月,IOSCO又发布《新兴市场可持续金融与证券监管者的角色》最终报告,提出了十点建议以供IOSCO成员在发布有关可持续发展主题的资本市场产品和ESG披露要求的指南或规章时参考,旨在强化信息透明度,推动可持续金融发展,通过可持续性手段促进国际证券指导间的协调。该十条建议包括由发行人和其他受监管主体(包括董事会)在风险评估和治理中整合ESG重大问题;由机构投资者(包括资产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将ESG特殊问题纳入投资分析政策;由监管机构要求披露ESG特殊风险、报告数据;关于可持续性手段的具体要求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