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6〕35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能碳指南(2026年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6-10-19 10:30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能碳指南(2026年版)》的通知
 
川经信办函〔2026〕35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标准体系引领支撑作用,我厅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工业能碳指南(2026年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能效碳效对标改造。各市(州)要深刻认识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企业全面开展能碳对标提升,推行能效、碳效一体化管理,扎实做好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储备,分类施策组织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高耗能设备更新,持续扩大达到能效标杆、碳效引领水平的先进产能占比。对拟建、在建项目,引导对照《指南》能效标杆、碳效引领值相应提升;对能效处于标杆水平与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有序组织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带动全行业系统推进节能降碳升级;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项目,要制定改造提升或淘汰退出计划,对按期无法完成改造的项目坚决推动淘汰退出。
 
二、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装备。各市(州)要统筹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现有政策工具,引导企业稳妥有序开展兼顾能效、碳效的技术改造。加大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推广力度,搭建产业供需对接平台,促进绿色低碳创新成果落地应用。系统总结能碳对标、节能降碳改造中的实践经验,提炼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扎实有序推进能效提升与碳效管控改造升级。
 
三、积极开展《指南》宣贯推广。各市(州)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指南》宣贯工作,统筹能效、碳效两类指标要求,面向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能碳对标相关政策业务培训。要强化实操运用,将文件明确的能效基准、标杆水平以及碳效引领值,作为项目招引、节能审查、产业政策制定的客观评价标尺和量化参考依据,从源头提升工业项目能源产出与碳排放管控水平。我省将结合各行业运行实际和产业发展预期,每两年动态更新和调整《工业能碳指南》,为项目投资决策、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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