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
碳排放单位筛查,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经企业筛查、日常检查、意见征求等程序,我局确定了2025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于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4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我局收到名单内部分企业的异议申请,经研究,我局对2025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25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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