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JZFTX2026081601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九江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九江市 2024 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江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九江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资料)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 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 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地址:九江振发招标咨 询有限公司(新湖柴桑春天十组团 10-1 栋 B 座 1520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新湖柴桑春天十组团 10-1 栋 B 座 152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新湖柴桑春天十组团 10-1 栋 B 座 1520 室)
七、其他
1.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sthjj.jiujiang.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注上发布。投标人在参 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 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响应文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之前提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 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 66 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 B 栋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792-8792061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九江市柴桑春天十组团 10-1 栋 1520 室
联 系 人: 梁梅
电 话: 0792-8536277
电子邮件: JJZF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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