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重启后,其它碳交易所何去何从?

文章来源:老汪聊碳中和汪军2023-08-22 09:21

近日,北京绿色交易所接连发文,介绍关于CCER重启后开户相关的安排。一时间,各位小伙伴们都欢呼雀跃,个个都对新CCER市场磨拳擦掌、跃跃欲试。
 
根据相关介绍,在CCER重启后,新登记(签发)的CCER只能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管理机构也就是北京绿色交易所进行交易。CCER重启前的旧CCER继续在包括北京绿色交所在内的九家交易所交易。
 
也就是说,等旧CCER交易完后,其它交易所的CCER交易业务被事实上取消了。
 
目前,全国范围内可以开户和交易旧CCER的交易机构一共有九家,他们分别是:
 
北京绿色交易所
 
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其中,除了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以外,其它交易机构都是在碳交易试点地区,所以除了交易CCER以外,他们还交易当地的配额及地方ER。但对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如果失去了CCER交易业务将面临无碳可交易,相当于退出了(全国性)碳交易所行列。
 
我曾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工作,也正是在我在职期间获得的CCER交易资质,虽然已事隔多年,但想到这里难免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关于新CCER启动后,其它八家交易所究竟怎么安排尚无任何消息,也可能永远不会有消息。
 
其它八家交易所虽然还有地方配额可以交易,但也并不是高枕无忧。
 
从总体来看,随着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扩大,碳交易试点地区的控排企业将陆续转移到全国碳市场中,地方碳市场的体量将逐渐缩小,直至消失。最后只剩下交易CCER的北京绿交所和交易全国配额的上海环交所
 
如果从活跃市场的角度来看,将资源集中在一起交易更有利于市场发展,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之前为我国碳市场开荒铺路的其它交易所如果最终下场都是暗淡收场,难免有些令人唏嘘。
 
剩下的交易所将何去何从?在这次CCER重启之际,我觉得是时候好好考虑考虑了。
 
最理想的方案是其它交易所充当股市里券商的角色。就是负责拉人开户、市场教育、同时作为大的交易机构直接参与交易。这样,这些交易所在可以维持既有业务的同时,还能在市场起来的时候有不错的收入,但“交易所”这个名字恐怕得改一改。
 
另一种可能性是扩大地方特色的碳信用交易,比如普惠ER的交易、用能权交易等。但个人觉得这类交易很难做起来,并不能支撑起一个交易所的运转。
 
最后,也是最有可能的,是成为地方双碳服务综合体。也就是基本放弃交易业务,转而开展咨询认证类服务,比如培训、碳核查、双碳规划碳中和认证等,毕竟这些交易所都是地方国企平台背景,相对于咨询公司,更加有公信力一点。而这也业务做起来后,养活一个公司绰绰有余。
 
其实,因为我国碳市场交易体量尚处于新手阶段,基本没有交易所可以通过交易手续费来维持运转,所以都在做一些咨询认证类的“不务正业”的事情。
 
待今后分工更加明确以后,我觉得这些交易所们有交易资质的会把业务集中在交易上,而那些没有交易资质或者资源的,可以把重心放在双碳综合服务业务上了。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