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重点单位需履行减排义务

文章来源:观点网碳交易网2024-03-14 15:24

3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自2024年5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以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管理,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根据新管理办法,北京市将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法人单位实行名单管理,其中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5000吨以上的单位为重点碳排放单位。重点碳排放单位需通过市场机制履行减排义务,包括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以及配额的核发、交易和清缴等。
 
办法强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并建设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平台
 
此外,新管理办法还明确了配额管理、碳排放权交易、报告与核查、配额清缴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以构建完整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重点碳排放单位可使用碳减排量抵销部分碳排放量,最高抵销比例不超过当年确认碳排放量的5%。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