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其核心在于打破传统行政命令式分配的局限性,通过市场机制,对
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关键资源环境要素进行定价与交易,通过市场发现
价格,使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引导资源向高效、清洁方向流动,实现这些要素在不同经济主体间的优化配置,提升资源环境要素的利用效率,激励企业主动
节能减排、
绿色发展。
《意见》明确释放出资源环境要素产权化、定价市场化、交易规范化、监管精细化、责任主体化的改革方向信号,进一步强化“资源有价、环境有价”核心理念。《意见》也向能源化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传递出明确信号:必须加快绿色转型步伐,适应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带来的成本与收益变化。
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重点关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全国
碳市场2021年启动之初,只纳入了电力生产这个行业。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文件,明确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重点行业纳入全国
碳市场。此次扩容使全国碳市场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从45%跃升至60%以上,下一批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很可能包含石化行业。石化行业作为高耗能、高排放的工业,其进入碳市场将重塑整个产业链的成本结构和竞争力格局,将直接影响企业生产成本与运营效益。
在用水权交易方面,重点关注“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出让,新增工业用水原则上应当在用水权交易市场有偿取得”。我国能源化工企业,尤其是油气勘探开发企业,大多坐落于水资源相对匮乏的区域。有偿取得用水权不仅带来成本上升,更成为项目核准和持续运营的刚性约束。水资源论证和节水技术应用将成为项目可行性的前提条件。企业需将水资源管理提升到战略安全高度,关注交易市场的流动性、价格形成机制以及跨区域交易的可能性。
在
排污权交易方面,重点关注“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确权凭证和监管载体的
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的“环保身份证”,其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关系可交易排污权的数量和价值,也关系环境合规风险。当前,部分企业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由于信息填报不严谨、适用标准选择不适当、产排污信息变更不及时,从而出现排污许可证所载的信息不全面等现象。这可能导致交易损失,甚至面临严厉的环境处罚。
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重构了能源化工行业生态,驱动企业在约束与创新中寻找平衡。面对绿色转型的大趋势,企业既迎来转型升级的全新契机,又遭遇前所未有的现实挑战。一方面,市场化推动绿色技术与产业发展,促使企业革新工艺,提升环保效能,开拓绿色市场;另一方面,水资源短缺与
碳交易规则复杂化导致成本攀升,合规要求趋严,要求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运营合法合规,以应对潜在的风险。
在机遇方面,这将有利于能源化工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培育绿色环保产业。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催生对绿色能源、环保服务等产品与服务的巨大需求。为满足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下的节能减排要求,能源化工企业将加大低碳、节水、环保技术研发投入,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升级。例如,在石油开采领域,研发更高效的采油技术,降低能耗与碳排放;在炼油化工环节,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技术创新不仅助力企业满足政策要求,而且可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开拓绿色产品市场。能源化工企业可凭借自身资源、技术与市场优势,拓展绿色环保产业版图。如油气开发过程中的大量采出水,按照意见提出的“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交易”,可以转化为资源。炼化企业在污水回用方面,形成了一系列专有技术和整体解决方案,可以开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企业也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成本压力和合规风险上升。位于水资源匮乏地区的油气勘探开发企业,取水成本将大幅提升。在炼化企业进入全国碳市场后,若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将导致生产成本大幅上升。此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涉及复杂的交易规则、监测核算标准与监管机制。能源化工企业需确保自身运营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精准核算环境资源要素消耗量与排放量,并确保参与市场交易全过程合法合规。若企业在这些方面出现失误,可能面临处罚,影响企业声誉与正常运营。
对于中国石油而言,参与资源环境要素市场交易的关键在于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在集团公司层面,要进一步提升HSE信息
平台的智能化水平,以确保实现动态监控、精准核算和智能决策支持,从而精确掌握碳排放权、用水权及排污权的现状。在企业层面,则需加强碳排放、用水及污染物排放相关的计量、监测与统计能力,以提高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对于上游勘探开发企业而言,要重点做好参与用水权交易市场的准备,将非常规水交易纳入水资源管理,系统评估、规划和投资矿井水、采出水深度处理回用等项目,将其从成本中心转化为潜在的价值中心。开展矿权地区的水资源承载力评估,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和水资源价格预测,做好开发规划。同时,加大在勘探开发过程中的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与应用力度,例如采用智能钻井、二氧化碳压裂、高效污水处理与回用等新技术,减少资源消耗,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积极开发符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要求的减排项目,如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将减排量转化为可交易的碳资产,在碳市场出售获利。
对于炼油化工企业而言,要着重做好石化行业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密切关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动态,根据企业碳排放情况,制定合理的碳排放配额管理与交易策略。同时,与科研机构加强合作,着力提升电气化率,积极推进零碳、负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试点工作,关注生物质、废塑料化学回收等低碳/循环原料的技术进展和商业化应用前景,为企业实现长期
碳减排目标奠定基础。
对于资本金融等支持服务企业而言,要积极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品,为中国石油各业务板块参与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提供金融支持。例如开发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绿色供应链金融等产品,为企业节能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
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项目,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来源: 中国石油报 │ 作者:袁波 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政策法规与标准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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