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锦:进取型减碳战略三支柱体系可在地方先行先试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马常艳2022-11-24 17:20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中方首席顾问刘世锦24日在2022第三届中国资产管理武夷峰会上表示,进取型减碳战略三支柱体系可在创新意愿强的省、市层面先行先试,给出一定的试错探索空间,取得成功经验后完善提高再推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在此背景下,中国能源和经济绿色转型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刘世锦给出的答案是:应走一条“增量优先、以新代旧、激励创新、市场驱动”的转型之路。
 
  刘世锦分析,现实中可以观察到三种不同的减碳类型:第一种是衰退型减碳,通过减少生产来减少碳排放;第二种是增效型减碳,通过提高碳生产率,用同样多的碳排放实现更多的产出,或者同样的产出使用较少的碳排放;第三种是创新型减碳,通过创新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方法等,在达到相同产出的情况下,实现低碳、零碳甚至负碳排放。
 
  “衰退型减碳和增效型减碳主要体现的是一种防御型战略,而创新型减碳则是一种进取型战略。我们对进取型战略已有认识和展望,但想法和做法基本还停留在防御型战略,要把关注的重心转到创新型减碳上。”刘世锦说。
 
  刘世锦认为,这种激励并不限于少数措施,而应是相互依存的制度规则和政策体系。至于其中的要点,他总结为:明确战略,规划先行;创新驱动,有序替代;发挥优势,指标交易;总量考核,平稳转型。在此过程中,需要统筹好增量与存量、未来减碳与当下减碳、创新与安全、政府推动与市场力量、减碳与增长的关系。
 
  基于上述分析,刘世锦建议,建立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减碳与增长双赢的核算方法和运行机制。他认为,各地应加快落实二十大报告的要求,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制定新技术、新产业在增量和存量中的有序替代。
 
  而要转向进取型减碳战略,刘世锦认为,还需要建立起三支柱体系:第一个支柱是建立全方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创新型“碳替减”市场,第二个支柱是形成区域自主减排责任体系,第三个支柱则是加快碳核算、碳账户为重点的绿色微观基础制度建设。
 
  据介绍,所谓创新型“碳替减”市场,是指依托绿色技术替代而相对减少碳排放,也可称为替代性减碳,也就是运用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在获取相同产出的情况下,与原有的高碳基准生产方式相比,所减少或抵消的碳排放量交易而形成的市场。在刘世锦看来,起步阶段地方可以从各自实际出发,建立“碳资产池”或“绿碳银行”,开展创新型碳替减的核算和交易。
 
  对于区域自主减排责任体系建设,刘世锦认为,可借鉴国际上巴黎协议的原则,鼓励各个地方的主动性,提出既合乎本地实际又有一定挑战性的减排目标,与下一步陆续出台的落实双碳目标“1+N”政策相配合,形成省、市、区县和开发区等层面的区域减排计划和可追溯的减排责任要求。
 
  而对于以碳核算、碳账户为重点的绿色微观基础制度建设,刘世锦建议,在碳核算的起步阶段,可以采取从上而下的方法,先把基本情况摸清楚。同时要普遍建立碳账户,包括企业和其他机构的碳账户,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建立个人碳账户。在企业中广泛推广ESG评估,率先在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中形成稳定规范的ESG评估披露制度。
 
  “促进绿色创新,既有技术创新,也有制度政策创新,绿色创新和转型面对大量未知和不确定因素,仍然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刘世锦说,在国家顶层设计指方向、划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地方、基层、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积极探索,找到有创意、可落地、能管用的政策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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