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基准年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42:47
历史基准年是配额核定方法中所选用的历史年份的确定,因排放设施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历史基准年。固定设施的历史基准年采用2009-2012年,移动设施的历史基准年采用2011-2014年。

北京市各行业年度控排系数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35:09
各行业年度控排系数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制造业和其他工业企业 98% 96% 94% 服务业企业(单位) 99% 97% 96% 火力发电企业的燃气设施 100% 100% 100% 火力发电企业的燃煤设施 99.9% 99.7% 99.5% 供热企业(单

北京市控排企业(单位)新增设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核定方法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26:07
新增设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按所属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先进值进行核定。新增设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核定公式如下: N = Q * B 式中: N为新增设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

北京市控排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配额调整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25:56
已按照本办法完成了配额核定的重点排放单位,如果提出了配额变更申请,市主管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有必要的,在次年履约期前参考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审定结论,对排放配额进行相

北京市控排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发放流程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25:25
对企业(单位)的配额按照分别核定、分别发放的原则核定发放。每年6月30日前,发放企业(单位)本年度既有设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次年履约期前,在完成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查

【北京市】基于历史排放强度的配额核定方法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23:10
本方法适用于供热企业(单位)和火力发电企业在2013年1月1日之前已投入运行的排放设施(机组)。配额核定公式如下: A =(P 电 *I 电 +P 热 *I 热 )*f 式中: A为企业排放设施的二氧化碳排放配

【北京市】基于历史排放总量的配额核定方法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22:23
本方法适用于2013年1月1日之前投运的制造业、其他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单位)。配额核定公式如下: A = E * f 式中: A为企业(单位)既有设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 2 );

【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总量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21:42
企业(单位)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既有设施配额、新增设施配额、配额调整量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T = A + N + ∆ 式中: T为企业(单位)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总量,单位为吨二氧

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值(北京市)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20:50
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值是市主管部门所公布的,用于核定不同排放设施排放配额的参数,包括先进值和平均值。 先进值是市主管部门在参照国内外同一行业、同类产品的先进碳排放水平,结

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先进值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6-01-29 10:20:28
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先进值是市主管部门在参照国内外同一行业、同类产品的先进碳排放水平,结合本市相关行业实际情况下综合确定的。用于核定企业(单位)新增固定设施排放配额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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