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蔡建春:将进一步完善指数体系、优化指数投资生态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黄思瑜2022-11-20 11:05

“今年以来,上证、中证指数跟踪产品规模不断提升,一度突破1.6万亿元,沪市股票ETF份额增长超过30%,创出历史新高。”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蔡建春表示,还将进一步完善指数体系、优化指数投资生态。
 
蔡建春是在第十六届指数与指数化投资论坛上做出的上述表述。蔡建春表示,后续将进一步丰富可持续发展指数体系,加快培育以长期价值投资为主的指数投资生态,加快提升本土指数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
 
上交所于2021年制定了《指数业务三年行动方案》,谋划短、中、长期指数发展蓝图和实施路径。
 
“一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上交所以完善多层次指数布局、打造全球领先的指数投资市场、形成健全的指数化投资生态为目标,按照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不断优化指数体系,丰富指数品种,推动指数产品发行,在服务国家战略、引导中长期资金、推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蔡建春表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丰富科创板指数及产品体系,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交所以科创50指数为核心规模指数,全面布局战略新兴产业,陆续发布科创板信息、生物、芯片、高端装备、新材料等5条主题指数,初步形成涵盖规模、主题等指数类型的科创板指数体系。近期,上交所还发布科创板成长指数,突出科创板良好的增长潜能,与科创50指数的定位形成互补,进一步拓宽了科创板指数覆盖范围。今年以来,投资者通过科创50ETF积极投资科创板,ETF份额增长达80%,净流入超过240亿元,产品规模突破660亿元。
 
二是开发绿色低碳指数及跟踪产品,助力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截至目前,上交所已与中证指数公司发布了120多条绿色相关指数,在上交所上市ETF产品49只,产品规模约570亿元,占境内同类产品的80%以上。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上交所加快推出以降低碳排放强度为目标的指数,先后发布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中证碳中和60指数、沪深300碳中和指数等。
 
三是推出央企系列指数,服务国资国企改革战略。作为央企上市公司聚集的重要平台,上交所持续跟踪国企改革发展方向,深入挖掘央企价值主线,联合中国国新发布央企综合指数和科技引领、股东回报、现代能源等央企系列指数,形成“1+N” 央企指数体系。截至目前,上证、中证国企央企相关指数已有25只跟踪产品,合计规模超270亿元。这些指数中沪市权重超70%,其指数产品为沪市国企央企上市公司带来超过190亿元的配置资金。
 
四是优化红利指数体系,为投资者提供低风险、稳定收益的投资选择。今年以来,上交所先后修订上证红利等32条红利指数。修订后的指数分红连续性和投资容量同步提升,投资者持续净申购相关产品,上证红利指数成为今年以来A股主要指数走势最强的指数。截至目前,境内市场红利指数产品规模约300亿元,是境内跟踪规模最大的细分策略产品。其中,跟踪上证红利、中证红利指数的产品规模分列第一、第二位,合计占比约90%。
 
截至目前,上交所已联合中证指数公司发布364条上证系列主指数、1791条中证系列主指数,形成覆盖多个资产类别,涵盖规模、行业、主题、策略、风格的指数体系。
 
关于下一步,蔡建春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指数体系、优化指数投资生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举措:
 
一是加快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指数体系。加快建设服务制造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等战略部署的指数体系。围绕绿色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将中证ESG评价打造成中国权威标准,进一步丰富可持续发展指数体系,以ESG实践引导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二是加快培育以长期价值投资为主的指数投资生态。壮大各类中长期投资力量,并鼓励通过指数化投资方式进行资产配置。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持续引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理念。在基金通2.0上线开通单向卖出公募REITs份额功能的基础上,研究开放买卖双边功能、ETF转让功能等,便利更多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参与指数化投资。
 
三是加快提升本土指数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完善全球市场指数体系,发挥指数在国际要素配置中的作用。积极扩大境外产品授权规模,推动更多跟踪本土指数的产品在境外发行,健全指数在境外的产品生态。加强跨境指数合作,与境外交易所、资管机构共同探索指数国际合作新模式,引导境外资金配置中国优质资产。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